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的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开展师德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2023年6月-7月31日
学习对象:全体在编教职工。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职工学习,主要内容如下。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2.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增强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3.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规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三、学习方式
教职工个人须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高等教育”板块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
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按要求学习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培训学时。提供教师学习的拓展性资源,不作学时要求。
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二)做好支持服务。各单位须及时了解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学习教育与实践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解决相关学习、实践中的困难问题,帮助教职工顺畅高效学习与开展实践。
(三)做好工作统筹。加强工作统筹与协同,周密制定师德集中学习方案,严格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学时课程(4学时)及测试,获得相关培训学时认定,并积极开展拓展资源学习。同时,以本次集中学习为抓手,积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学习教育工作及相关实践,强化师德榜样引领,持续优化师德师风建设。
各单位须加强工作研究部署,全力推动进展,总结阶段性成效,并于2023年7月10日前汇总本单位完成学时的证明材料(电子版)递交人事处。
联系人:张博文联系电话:0898-88386560
人事处
2023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