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一年来在各岗位上的优秀工作者,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就2023年度表彰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财经学院工作满一年的在岗在编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022-2023学年学校考核为优秀、良好。
2.具体条件。
(1)优秀教学奖。本年度在教学岗位上业绩突出,教学工作量达到岗位要求;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无任何教学事故。
(2)优秀科研奖。本年度 在学术研究方面(科研课题、学术论文、科研奖励等)业绩突出,无学术不端行为。(申请者提交三份代表性成果)
(3)优秀管理奖。认真几千岗位职责,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
(4)优秀思政工作者奖。学工业绩突出,管理规范,无责任事故。
(5)优秀党务工作者奖。在政治思想、理论宣传等方面业绩突出。
(二)评选名额
1.优秀教学奖:5名(其中:教学新秀奖2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优秀科研奖:2名
3.优秀管理奖:1名
4.优秀思政工作者奖:1名
5.优秀党务工作者奖:1名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评选程序
评选条件按照财经学院有关评选与奖励办法要求,采取个人申报与推荐结合的方法。其中:
1.优秀教学奖、优秀科研奖由系负责推荐
2.优秀思政工作者由团委负责推荐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支部负责推荐
4.优秀管理奖由学院负责推荐
(二)推荐时间
各部门于2024年1月2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送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金灵巧
附件:财经学院优秀奖申请表
三亚学院财经学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