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原《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关于2005级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办法》(适用2006级学生)的有关规定,经海南大学同意,现决定于2010年4月举行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4月27日下午开考,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对象
原海南大学三亚学院2009届已发放毕业证书,但仅因外语条件未符合学位要求而未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年份以毕业证书打印年份为准)及2010届外语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含延长学制学生)。
三、考试内容
英语参照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标准;日语参照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大纲;俄语参照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大纲标准。不指定参考教材,不进行考前辅导。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2日24:00止(往届生只能在工作日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已在考试名单的2010年本科生不再报名,按通知返校参加考试即可。
2、原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的往届生
原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的往届生在原就读分院的教务员处报名,报名格式见附件1。相关学院在4月20日上午前将报名汇总表及电子表格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五、考试结果的公布及处理
由公共基础分院组织专任外语教师进行评改试卷,考试成绩计分方式采用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的 ,可于2010年6月参加学院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六、注意事项
1、不符合报名资格考生如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予承认。考生如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将取消成绩及申请学位资格,并通知考生本人及所在单位或分院。
2、请考生妥善保管学生证,不得涂改、毁损;学生证、身份证将作为考试入场的必须材料,若有遗失或损坏者请及时补办。
七、特别提醒
因全国外语级别考试的改革、我校学士学位评定对外语考试成绩要求的改变以及促进学生的统一管理等原因,本次考试后,我校不再组织校内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海南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