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度春季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将在近日进行,根据《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重修名单现由教务处发至各分院,对于需跨分院重修课程的学生,应由学生所在分院教务员将名单报至相应的分院,以便及时修读,各分院通知本分院需要重修的学生及时办理重修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2)请需要重修的同学于3月16日-4月2日之间到所在分院领取重修申请表,并到重修课程所在分院办理重修手续,领取重修证。各分院在重修工作结束后将本分院的重修汇总登记表即《海南大学三亚学院2009/2010学年春季学期课程重修登记表》报至到教务处学籍科备案登记;
(3)领取重修证的同学请于一周内与重修指导老师联系;
重修手续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日,逾期将不予办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三亚学院教务处